2008年1月4日
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时间延后
2008年2月15日起,北海、贵港先行推广;2008年3月31日起,全区封闭销售、使用车用乙醇汽油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郭燕群)12月27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法制办联合举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会议透露,从2008年2月15日起,广西将首先在北海和贵港两个城市试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2008年3月15日起在其他地区开始销售、使用车用乙醇汽油,3月31日起在全区封闭销售、使用。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自治区乙醇办主任潘文峰介绍,广西原计划于今年12月28日起全区封闭销售车用乙醇汽油。但是,由于近期国际油价高位运行,国内成品油市场供应紧张,炼油厂全力以赴确保柴油、普通汽油供应,近期无法供应车用乙醇汽油组分油。同时,推广车用乙醇汽油后,石油公司发油品种由原来的5个增加至7个,造成普通汽油与组分汽油备油、输送、中转压力增大,不利于当前整个成品油的发运工作。再加上前段时间出现了排长队加油等现象,如果按原计划进行加油站储罐清洗工作,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将会影响加油站的正常营业,可能会引发不稳定因素,因此推广使用时间予以延后。
据介绍,目前,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增加成品油供应,我区成品油市场供应从今年12月中旬开始已趋于缓和,预计缓和形势将延续到明年3月。为积极稳妥推进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我区从2008年2月15日起在北海、贵港两市开始销售、使用车用乙醇汽油,2月28日起在两市封闭销售、使用;2008年3月15日起,在其他地区开始销售、使用车用乙醇汽油,3月31日起全区封闭销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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