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9日来源:南国早报
7月12日下午2时多,我从武鸣县拉货回南宁市,在南宁市邕武路广西林业科学研究院附近,看到前面一辆广东车牌的小轿车开得很慢,只好跟在后面行驶,并不停按喇叭。这时,一男子推着自行车过马路。我缓慢开车经过后,又往前开了一段路,突然从路边跑过来一男子,招手示意我停车,说我撞了人了。
我往回一看,那名推自行车的男子倒在地上。我赶紧将车子倒回去,下车查看情况后发现,对方没有明显外伤,但一直喊“腰疼”。刚才那名“热心”男子就在一旁“主持公道”:说我不能肇事逃逸,让我马上带伤者到医院去检查等等。于是,我让“受伤”男子上车,带他到附近医院检查身体。
我带着“受伤”男子到医院挂号、拍片后,并未发现对方有什么问题,但对方却坚持认为,他的肾脏受到损伤,要去做B超。我只好去交了检查费,“热心”男子还打电话通知“伤者”的朋友过来。“伤者”在检查时,他的一帮朋友在外面和我商量赔偿问题。我想打电话110以及122,对方称由他们来打。通话完毕后,对方告诉我说,交警说已经离开事故现场了,让他们自己处理。
在整个检查过程中,我既没有跟随“伤者”取尿液,也没有询问医生的说法,更没有看病历。检查结果出来后,“伤者”称医生查出了血尿,需要住院观察,极有可能要换肾。我一听就慌了,失去了主意。“伤者”的一个朋友提出,让我支付1.3万元的医疗费。我说没有那么多钱,加上车子保险刚刚过期,很难拿出那么一大笔钱来。对方说可以少一点,最少给5000元。我就同意了。
7月13日上午,我到银行取了钱。在将钱交给对方时,我要求查看对方的身份证,但遭到拒绝。对方只是让我签了一份协议书,表示今后发生的事再与我无关。
事后,我越想越觉得蹊跷,就到该医院住院部去查询,发现7月12日晚和7月13日早上都没有登记显示那名“伤者”入院。到此,我才醒悟过来,这是一个精心布置的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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