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7日来源:生活报
买了私家车,每一位车主都不会忘记给爱车上保险。不少买过车险的车主都会发现,为了抢业务,各家保险公司经营的商业车险费率优惠都不尽相同,甚至连实行全国统一费率的交强险也有砍价空间。对此,车主们议论纷纷,车险市场还有没有“谱”?
近期以来,为整顿“乱象丛生”的车险市场,广西保险行业协会和南宁市保险行业协会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分别组织区内11家省级保险公司和南宁崇左辖区内12家市级保险公司签订了车险业务自律公约或协定,并对相关违规机构进行了处罚。
规定费率随意降低
据了解,在整个财产险业务中,车辆保险业务约占70%,在所有保险业务中,车险业务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近几年来,车险市场是比较混乱的。各家公司为了争抢业务,手段花样百出。其中表现最明显的就是随意降费。”广西保险行业协会一位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一般来说,交强险是国家统一定价的,要按照保监会规定的下浮比率执行,从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的交强险,到今年7月1日已经满两年,如果车主在两年中没有出险,可以享受基准费率下调20%的优惠。商业车险的费率是由各公司的总部定价,但必须向保险监管部门报备。商业车险的优惠也不能随意,要在具备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优惠,最优惠的费率也不能低于公司向监管部门报备的基准费率的70%,即最低只能打到7折。
“出于竞争的压力,有的公司明里暗里不计成本地压低费率,大打价格战。”该负责人指出,很多时候,保险公司不敢公开降费,而是通过其他途径,比如,私家车的费率比公用车的费率要高,保险公司就可以通过更改车辆用途来“优惠”投保人。
保费应收不收,也是一些保险公司变相降低费率的惯用手段。举例来说,一辆车保费本来应该收5000元,保险公司以“分期付款”为名,实际只收了3500元,另外的1500元“挂”应收保费。按规定,应收保费应该在合同中特
别约定何时缴付,如不缴付,保险责任应相应终止。
超额支付手续费
在保险业务中,免不了手续费(即佣金)支出。根据有关规定,保险公司的手续费支付对象必须是有代理资质
的单位或个人。同时,保险公司支付手续费的途径也是有规定的,向单位支付必须经过转账,并使用统一的专业发票,向个人支付必须直接打入个人存折,并保留相关台账。
“保险的手续费的标准,是根据代理业务的难度来决定的,各保险公司在设计、制订条款时都控制在15%以下,但有的公司却是你给25%,我给30%,竞相抬高。”该负责人说,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单位投保,一些单位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也“瞄”上了这一块“肥肉”,向保险公司要求手续费,有的公司为了保住这笔大业务,也会顺应相关负责人的要求。
这些不正当竞争手段,导致保险公司自身经营困难,同时也容易引发其他违规行为的发生,比如出假保单,商业贿赂等。“保险公司费用支出增多后,效益降低,从而影响到保险基金的积累,甚至会影响公司的偿付能力,因此,保险公司之间的恶性竞争,说到底,最终影响到的还是被保人的根本利益。”该负责人强调。
保险协会制定行业规范治理乱象
为规范我区的车险市场的秩序,今年上半年,广西保险行业协会及南宁保险行业协会到各家保险公司进行了走访调查,并拟定出相关行业规范。今年5月8日,南宁保险行业协会首先组织南宁崇左辖区内的12家市级保险公司签订了《车辆保险业务行业自律协定》,6月19日,广西保险行业协会又与11家区一级的保险公司签订了《广西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业务自律公约》。在协议中,广西保险行业协会对承保手续、费率浮动、手续费支付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与规范相对应的还有处罚措施。今年5月,南宁市一家保险机构被举报有违规行为。经保险行业协会的调查取证,该公司在向一名摩托车主销售交强险时,并没有按照120元的基准保费销售,而是把价钱降到了100元,但在保单上反映的还是120元。最终,该保险公司接到了1万元的罚单。
对此,该负责人还说,只要市民发现保险公司有违规行为的,可以拨打0771-5536168向广西保险行业协会举报,如举报线索属实并经调查处理的,举报人还可以得到相应的现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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