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1日来源:南国早报
车上乘客要的姐直接掉头抄近路,不然就不给车钱,的姐只好照办。4月9日,江南区星光白沙大道路口附近,一辆出租车越过道路中央双黄线掉头,刚好遇上一辆大货车倒车,发生碰撞。交警判定的姐为此起事故负责。
事发:掉头的撞上倒车的
4月9日中午,江南区星光白沙大道路口附近的江南凤凰木材厂前道路上,一辆大货车在倒车的时候撞到了一辆掉头的绿色出租车,造成出租车车体倾斜,后排车门被大货车车尾压着。幸好没有人员伤亡。而车上的乘客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丢下10元钱,说了句“不好意思”便匆匆离开。
事故发生后,四川大货车的司机何师傅赶紧下车查看,发现大货车并没有刮伤,而陈女士的出租车后排车门受损。陈女士埋怨何师傅在倒车的时候没有看清楚后面是否有车辆通过,才造成了这次车祸。
判定:的姐对事故负责
何师傅也认为责任在于自己。他最后表示只能承受1000元以下的赔偿,陈女士则表示费用不足以把车修好。何师傅恳求陈女士不要打电话报警,而陈女士记得公司曾经叮嘱过,发生任何交通事故必须先报警,让交警来现场处理,于是报了警。
当时正值午休时间,车祸没有造成交通拥堵现象。不久,交警来到事故现场。在知道事故并没有任何人员伤亡后,交警对现场进行了查看后认定,出租车司机陈女士负担全部责任。因为双实线是划分道路左右两边车辆的标志,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超越。陈女士在道路右边行驶时,跨越双实线调头,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而何师傅是在左边的第一条车道里倒车,虽然也不正确,但倒车行为先发生,陈女士还执意插到货车车后,这是事故发生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诱因:乘客要求直接掉头
陈女士听了交警的解释后,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担负事故责任。但她也委屈地表示,因为乘客为了节省一两元打的费,便要求她直接掉头抄近路,否则就坐“霸王车”。谁知出租车一掉头,就和大货车撞上了。如果不是乘客威胁不走“捷径”就坐“霸王车”,自己也不会违反交通规则。而且她不是第一次遭到乘客的这种要求,之前她载客到秀厢大道时,就有乘客要求走人行道省一两元打的费。
交警:不能因受影响而违法
对此交警表示,司机应该认清自己的身份,驾驶员掌控着汽车,不应该受乘客的干扰和影响。而且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司机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才能与交通事故“绝缘”。同时,也希望市民体谅的哥、的姐们的工作不容易,不要为了省钱而要求司机违规抄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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