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4日来源:广西新闻网
从2008年9月21日至12月31日,广西交警总队在全区范围开展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行动,为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及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庆典等重大活动创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的损失。
多部门联动 所有执法装备上路监查
此次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将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交警部门将会同交通、安监、教育部门,对容易发生特大交通事故的客运车辆、危险剧毒化学物品运输车辆及校车所属单位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加大防控力度、管控网络和构筑教育管理体系。
交警部门所有能够使用的测速、酒精检测仪和其他执法装备全部投入到路面管理,所有省级卡口及各市辖区的主要公路干线、重点旅游线路要参照春运期间的做法,设立省、市际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开启所有的电子监控设备。同时,将加强对农村山区公路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管控。
据悉,在9月30日之前,全区所有危险(剧毒)化学品的运输车辆都要完成统一标识和车身反光标志,完成所有校车及驾驶人的资质审查、校车统一外观标识、从事学生运输资格证照核发等工作。
加强管理 力排驾驶人安全隐患
在9月25日前,交警部门将会同交通、安监部门召开辖区所有客运企业法人和安全管理主管负责人会议,加强对客运驾驶人的管理,全力排除驾驶人安全隐患。
超速行驶、违法载客和疲劳驾驶将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在百日行动中查处的超速行驶、违法载客和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除依法处罚外,属于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各交警支队将在每个月的10日、20日、30日集中传送到区交警总队,由交警总队与区安监局联合责成单位企业对驾驶人进行教育处理。从9月21日起,对上述三类违法行为累计超过10次的客运企业,要求整改,依法对企业进行5000元罚款,并向社会公布。
同时,交警部门加大对危险路段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时完善道路标志、标线以及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
此外,交警部门还将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四个一”活动,即一千场电影进农村、一千堂课进学校、一千场活动进企业、一百场演出进乡镇,强化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公路沿线学生和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区交警总队以及各市交警支队都将会设立客运车辆交通违法24小时举报电话,区交警总队举报电话为:0771—5706599,群众可就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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