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2日来源:南国早报
《广西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1月1日实施。1月10日上午,柳州市交警部门为此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柳州市设立的两个专门受理“私了”交通事故的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正式启动。
损失2000元以内可“私了”
据了解,交通事故“私了”的条件:一是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二是每方车辆损失在2000元以内,三是车辆可以移动。只要是2000元内的损失,认清责任后,就由保险公司赔付。如损失超过2000元,则需要由受理方保险公司通知对方保险公司共同查验。查验后,财产损失中2000元以内的部分,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超出2000元的部分,根据交警出具的认定书中的事故责任,在商业保险责任费内按比例承担赔偿。未投保商业保险的,则由当事人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
一位事故处理民警这样通俗解释“私了”:发生事故时不再过多纠缠责任问题,只要是在交强险2000元保额的范围内都由保险公司赔偿,双方皆大欢喜。但是,符合“私了”条件的交通事故,如果当事人不主动撤离现场并造成交通堵塞的,要被处以200元罚款、扣3分,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还要一并处罚。
10家保险公司可办“私了”
此前,柳州市交警部门只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柳州分公司进行“私了”程序试点。从1月10日开始,除人保公司外,柳州市9家设有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均加入到“私了”理赔中。这意味着无论当事人是在哪家保险公司参保,都可以通过“私了”程序来解决。
据介绍,柳州市目前暂设的两个保险理赔服务点,一个是位于航岭路13号柳州速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自来水汽车修理厂内的“理赔中心柳南点”,一个是位于东环大道中山学校旁车之港内的“理赔中心河东点”。这两个理赔中心将实行车辆定损理赔、事故处理“一站式”服务。每个理赔中心还派驻有事故处理民警,并设立窗口协助保险公司办理相关保险理赔事宜。
“私了”程序如何办
据了解,“私了”程序如下: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人需撤离现场,将车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点;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当事人可用手机或照相机把现场拍录下来,然后拨打0772-3258528、2614595电话向“理赔中心”报案,或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之后当事人要填写《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下简称《协议书》),签字后各持一份;需要理赔的,当事人可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一起到“理赔中心”办理。《协议书》可以向保险公司领取,也可向交警部门领取。
E_Mail:vip@gxqcw.com 电话:15077070808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48号南湖聚宝苑D区15楼 桂ICP备06004827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桂B2-200900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