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30日来源:南国早报网-南国早报
记者6月29日晚从自治区物价局获悉,从6月30日零时起,广西成品油价格将进行调整。价格调整后,E93#汽油的最高零售价每升上调至6.10元,涨了0.48元;E97#汽油上调至6.59元、0#柴油上调至每升5.89元,均上涨了0.52元(提高后的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详见表)。据了解,本次价格调整主要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
两种成品油价上至“6”字头
6月30日零时起上调的成品油价格,E93#汽油、E97#汽油均突破了“6”字头。广西油价的再次提高,与上次成品油提价时隔不到一个月。
记者6月29日晚从自治区物价局获悉,从6月30日零时起,广西成品油价格将进行调整。价格调整后,E93#汽油的最高零售价每升上调至6.10元,涨了0.48元;E97#汽油上调至6.59元、0#柴油上调至每升5.89元,均上涨了0.52元。本报记者 唐辉吉摄
根据《通知》的规定,供铁道等专项用户用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7130元/吨和6390元/吨。非标准成品油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其中,供林业、农垦用的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即90#汽油每吨为6730元,0#柴油每吨为6990元。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吨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吨。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最高批发价格等额提高
据了解,此次调价,汽、柴油的最高批发价格等额提高。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吨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除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吨外,供方应再另倒扣实际运杂费,实际运杂费用由自治区物价局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吨。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记者获悉,此次成品油价格提高后,液化气将实行最高出厂价格。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汽油出厂价格保持0.92∶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市场动态及时监控
成品油价上涨备受关注,为确保市场供应,自治区物价局要求,中石化广西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广西销售分公司要做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的衔接,确保市场供应。同时,要督促其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
自治区物价局还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自治区物价局,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广西市场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2009年6月30日零时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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