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5日来源:广西交通网
日前,记者从桂林市公安局交警部门获悉:今年第一季度我市共发生一般程序处理以上交通事故48起,造成35人死亡。其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29起,特大交通交通事故1起。市交警部门分析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原因发现,超速行驶仍是引发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
夜间、私家车发生事故多
从道路分类情况来看,今年第一季度,我市国省道一共发生交通事故24起,造成12人死亡,事故死亡率较高,其次是泉南高速路。其中,国道321线桂林至龙胜、阳朔段一共发生交通事故11起,造成6人死亡;其次国道323线平乐源头至荔浦修仁段和国道322线桂林至全州段,交通事故各造成3人死亡。而泉南高速全州至兴安段,发生的交通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
从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看来,相对集中在夜间,尤其是晚上8时至10时,而白天发生事故的时间相对集中在上午8时至10时。交警部门提醒,随着天气逐渐炎热,下午和晚上时间人比较容易困乏,疲劳驾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各位驾驶员要保证充足的休息,安全行车。
而从发生事故的车辆看来,私家车发生事故比例最大。一季度私家车发生交通事故24起,造成19人死亡。交警提醒,目前我市的机动车日益增多,特别是私家车每年以约3万到4万辆的速度递增,呈“井喷”状态增长。而自驾车出行、游玩或探亲,已成为很多市民出行的方式,道路车流量的加大,成为交通事故增加的一个重要因素。
超速行驶仍是交通事故罪魁祸首
交警部门统计数据显示,一季度因机动车驾驶员违法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6起,35人死亡,其中超速行驶造成的交通事故8起,造成5人死亡。从上面的数据来看,超速行驶成为发生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俗话说,十次车祸九次快。
为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目前不论是市区道路还是国、省道,车流量增大,群众出行集中、穿行机动车道现象增多,特别是桂阳、桂黄公路各种干扰车辆正常行驶的因素增加,随时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因此,驾车时一定不要超速行驶、随意超车。尤其是客运车辆驾驶员应绷紧安全意识这根弦,不能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忽视自己和乘客的生命安全。要牢记,一旦发生客运车辆交通事故,极易发生群死群伤,会给自己和很多其他家庭带来悲伤和痛苦。
此外,驾车行驶时,保持安全有效距离也是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的一大“法宝”。交警提醒:在正常情况下,行车间距的米数和车速的千米数相同(如:50km/h的车速时,与前车要保持约50m)。但是安全车距受速度、天气和路面等“三要素”的影响较大,因此在实际运用过程中,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今年第一季度的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分析看,高速公路是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易发路段,客车类型发生比较突出, 机动车驾驶员违法肇事占比例较大,造成人员死亡也比例也较大。针对这一情况,交警部门将采取加强重点路段管控力度、客运车辆和摩托车管理力度以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措施,遏制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E_Mail:vip@gxqcw.com 电话:15077070808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48号南湖聚宝苑D区15楼 桂ICP备06004827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桂B2-200900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