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3日来源:Gxqcw.com
6月22日,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管理支队七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G75线兰海高速2068Km+550m处时,发现前方一辆大货车停靠在路边,大货车的驾驶室内火苗冲天,因车上没有配备灭火器,司机在火势蔓延中竟束手无策,现场一片凌乱。幸亏交警及时联系消防支队,半个小时就将火扑灭,帮助车主挽回不少损失。
当日6时许,七大队巡逻民警赖明星、宋逸先巡逻至起火货车现场后,及时拨打钦州市消防支队火警报警电话,请求迅速出动消防警力支援扑救。同时民警立即封锁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并用随车携带的灭火器控制火情,并把现场情况汇报值班领导请求增援。钦州市消防支队10多名消防官兵随即赶到。为了保障消防官兵的安全和顺利实施救火,高速交警将北海往南宁方向车辆控制,维持现场秩序。经过七大队及消防官兵的通力合作,经半小时的全力抢救,火势完全被扑灭,车载货物完好无损,货物大部分被保住,无人员受伤。
据查,该大货车没有配备灭火器,致使火灾没有得到及时控制,至于起火原因,正在做进一步调查。高速交警七大队提醒广大司机,车上一定要配备灭火器,以免发生火灾,造成严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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