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0日来源:Gxqcw.com
一辆货车路口准备左转,司机谢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一个小疏忽引发了一场严重的交通事故。由于货车大弯小转,“吓倒”了一辆超速行驶的摩托车,造成一人轻伤,摩托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6月29日中午,玉林市福绵区永宁村的小张驾驶一辆摩托车沿大南路由北往南行驶,至玉柴工业园区一条新建的道路交叉路口时,一辆白色的货车突然向北做转进入大南路。货车在发现摩托车后紧急停车,挡在了摩托车的行进道路前,小张措手不及,急忙避让,结果一头撞上了路树上,摩托车损坏比较严重,而幸好自己摔倒在一堆沙子上,除了几处擦伤外无大碍。
事故发生后,货车司机指责小张没有避让货车,而小张称该车贴着中心隔离双黄线小转,而非交通法规规定的在路口中心点大转,就是所谓的“大弯小转”。双方争执不下,只好报警。
事故处理民警到达现场后,经过询问当事人、目击者和对车轮痕迹调查取证,并成功调取路路口的治安监控录像,在监控录像中,可以明显的看到,该车存在“大弯小转”的违法行为。录像也显示,摩托车事发前车速较快。
在被民警告知对该事故负有责任时,货车司机谢某非常惊讶,他承认自己当时“大弯小转”,看到一辆摩托车飞驶而来,就赶紧停车。摩托车让了一下,似乎是出事故了,但他不能确定,而且两车没有发生碰擦,他便开车离开了现场。
民警表示,根据道路安全交通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左转时必须到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虽然货车没有与摩托车发生碰撞,但监控录像证实,他“大弯小转”的违法行为对摩托车的行驶造成了妨碍,由此引发了事故。经过民警调解,谢某愿意赔偿小张1000元钱。
交警表示,类似“大弯小转”的行车陋习非常普遍,如果与其他违法驾驶行为偶遇,可能造成严重的事故。同时,一些司机认为“没有发生碰撞就不需担责”的观点并不准确,在这起事故中,有充分证据佐证小货车的违法行为 “吓倒”了摩托车,货车司机须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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