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6日来源:Gxqcw.com
自己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却驾驶一辆无牌的两轮摩托车搭乘两名乘客,不料在行驶过程中撞上一堆占用道路的建筑材料,致使一名乘客死亡两人受伤。日前,交警就这起发生在玉林城北街道的“6.15”交通事故做出责任认定: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建筑材料拥有者承担次要责任。
事故回放:少年无证驾车撞上占道沙堆 乘车少女被摔死
1997年4月出生的卢某今年才14岁,家住城北街道排榜村,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今年6月15日晚22时许,他到朋友处借了一辆无号牌的两轮男装摩托车后,载着同村的陈某(男,18岁),来到凤村等候陈某的朋友吴某(女,14岁),准备到城区体育馆附近吃宵夜。
22时30分许,三人会合后,由卢某驾驶车辆,陈某坐在中间、吴某最在最后面一路往城区方向驶去。22时50分许,当来到城北街道凤村路段时,车辆撞到堆放在路面的一堆沙子。事故最后导致吴某于19日不治身亡,卢某、陈某受伤,车辆受损。
责任认定: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沙子拥有者承担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玉林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立刻赶到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经查,堆放在现场路面上的建筑材料沙子为城北街道风村的罗某所有,由于建房子所需,事故发生当天由于天色已晚,罗某于18时将刚刚运来的沙子堆放在离家不远的路面上。
经分析,卢某月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登记和载人超过行驶证核定载人数的机动车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罗某某未经许可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为此,交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卢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罗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陈某和吴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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