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4日来源:广西交通安全网
日前,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从8月1日起至9月30日,广西将依托区域警务协作机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区域联动整治,重点整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以及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此次整治力争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力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营造安全、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整治期间,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通行条件、交通流量、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特点规律,将警力部署到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路段,明确执勤民警责任路段,定人、定岗、定车、定责。相邻交警支队、大队联勤联动,增加巡逻班次,夜间实行轮流交叉巡逻,加强巡逻防控,及时提醒、发现和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事故多发路段,加强测速监控,严管公路客运车辆集中通行时段车辆行驶速度;并通过联合治安、巡警、派出所等各警种、设置标志牌等方式,严防疲劳驾驶,严管客运车辆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摩托车交通违法等行为。
广西交警部门将依托收费站、服务区抽查5轴以上货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情况以及侧后防护装置安装和反光标识粘贴情况;对逾期未检验的,一律依法查处并及时督促做好检验;对于安装防护装置和粘贴反光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依法查处并督促驾驶人及时整改;要协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聘请服务区保安人员、收费站收费员,及时发现、举报、劝阻客、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交警部门会同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对客运车辆不进站、站外揽客、非法组织客源等违法问题开展清理,对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企业,将正式发出监管建议书,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实行停业整顿。同时,对客货运车辆及其驾驶人交通违法和记分情况开展一次集中清理,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和所属企业督促驾驶人接受处理;对于有超速50%、超员20%交通违法行为或违法记分满12分的,建议所属企业调整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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