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5日来源: 广西交通安全网
对于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车的驾驶员来说,安全头盔能有效避免撞击头部带来的伤害。8月3日06时30分,来宾市区红水河大道与长梅路交叉路口发生的一起电动车与重型专项作业车相碰撞的事故,正是因为电动车驾驶人戴了安全头盔才没有造成严重人身伤害。
8月3日当天,辖区交警警赶至现场时,城区警务支队六大队的人员已经进行了前期处置,并把事故车辆撤除至路边,避免防碍交通。
据在场的知情人陈述,当时是电动车驾驶员头部与专项作业车的吊钩相碰撞的,专项作业车驾驶员已将伤者送往医院检查治疗。
民警勘验事故车辆时发现专项作业车前的吊钩没有用钢丝绳拉紧固定,吊钩可以小幅度左右摆动,而电动车上放置着一顶坚硬的安全头盔,头盔左侧有破裂穿孔的新痕迹,可以断定这是与摆动的吊钩相撞形成的。
随后,民警赶至医院进一步了解情况,恰逢伤者杨某从CT室拍片出来,杨某向民警陈述,当时他驾车与那辆专项作业车异向行驶,双方都在左转弯,在路口内其头部与吊钩相撞后倒地,造成头部与手指受伤,幸运地是安全头盔救了她一命,头盔被击破穿孔,有了头盔防护其头部仅是轻微碰伤。
民警称,如果伤者当时没有戴好头盔,裸露的头部与摆动着吊钩相碰,无异于鸡蛋碰石头,后果不勘设想。
鉴于伤情较为轻微,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协议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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