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7日来源:北京商报
投诉率高、理赔纠纷多等难题时常将车险推上风口浪尖,理赔难已成为车险留给公众的普遍印象。近期,保险监管机构将理赔难列为今年改善保险服务的重点工作之一。
车险理赔难,究竟难在何处?记者近日采访调查发现,目前车险理赔犹存七大顽症。
顽症1
高保低赔尚待解
“高保低赔”一度被误认为是车险市场的“霸王条款”。也就是说,以新车购置价投保,而出险时以折旧车价确定保险金额引起了社会的不满。保险行业给车主的投保自主选择权(自主选择可按新车购置价、投保时的实际价值或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价来投保)如同虚设。
去年下半年,监管机构在下发有关车险费率征求意见稿时,要求保险公司以车辆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这给车险费率的拟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随着车辆使用年限变化和磨损程度不同,实际价值也不断变化,这需要全行业统一执行标准车型库,并出台行业车辆折旧率办法。
顽症2
无责索赔有难度
依据车险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无责受损应由对方车辆的三者险来支付赔款,不应由车损险来赔付。这一合情合理的条款却在执行过程中被冠上了“无责不赔”的罪名。
无责车主难获赔付的形式往往是,有责方三者险拖赔,或有责方根本就没有投保三者险,而己方保险公司又不愿意先行垫付再代位求偿。因此,无责车主变成“冤大头”,索赔往往困难重重。保监会去年上半年表示,要进一步完善保险公司“代位求偿”标准和流程等。
去年8月起,北京地区率先明确,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发生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交通事故,无责方保险公司接到客户报案后,首先应积极协助无责方向全责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如果全责方车辆并没有买三者险且怠于赔付的,无责车主可先行获得车损险的赔付。
顽症3
异地理赔较繁琐
多家保险公司大打服务牌,提出异地出险全国通赔。不过,对于很多车主而言,在异地获得赔付并不容易。这是因为:一方面,目前并非所有保险公司都提供全国通赔服务,中小保险公司的网点并没有全国布局或信息数据没有全国联网;另一方面,即使全国联网的大保险公司,实现通赔的也只是责任明确的小额赔案。
只要稍有资料不全、责任认定不清或定损有异议,车主就将奔波于多地提供资料、办理理赔,或者多方打电话进行询问了。有车主就曾遭遇这样的难堪,如在当地出险后,保险公司当地分支机构称已将查勘定损资料传到省级分公司,待车主再联系省级分公司时得到的答复却是已上报总公司,事后总公司又说已将相关资料转到所属地……异地出险理赔繁琐可见一斑。
不过,这也并非异地出险的惟一顽症。通常而言,异地出险车主多急于办事,当责任认定、定损后就可能匆匆离开现场了,然而在修理时再发现还有其他受损时就容易引发理赔纠纷。
顽症4
“真空期”出险难定案
曾经多次被曝出新车投保后出险,但因当时还没有办理牌照却遭到拒赔。现行车险条款中明确列出,“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临时移动证的”,车辆出险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也就是说,投保车辆出险时有临时牌照和正式牌照,依据合同规定均在承保责任范围内才能获得赔付,一旦临时牌照到期而正式牌照还没有办下来,恰恰又在这期间出险将无法得到车险赔付。
市场对上述车险责任免除提出质疑,既然投保了为什么拒赔,既然“真空期”不在赔付范围内,为什么又算保险期限呢?关于“真空期”是否应该得到赔付成为市场各方讨论的话题。目前,新车险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已将这一“真空期”从免除责任中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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