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0日来源:Gxqcw.com
近日,从广西交警总队获悉,广西将进一步加强校车驾驶人及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开学注册期间校车安全以及校园周边道路通行秩序良好,对其他机动车辆不避让停靠上下学生的校车的,要严格依法查处。
接送幼儿车辆超过核载人数须就地转运
据了解,广西各地交警部门将在开学后开展一次专项治理,严厉查处校车超员、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校车、报废车辆接送学生以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对驾驶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将依法收缴强制报废,严格依法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和所有人;对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将严格依法处罚;对校车驾驶人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原因,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校车驾驶人,要坚决依法取消其校车驾驶资格;对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超过核载人数的,必须实行就地转运,并依法从严处罚;对交通违法行为较多的校车,要通报学校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教育部门,督促整改。
集中排查校车 安排专门警力引导学生通行
各地交警部门将联合教育、安监部门对辖区内校车和校车驾驶人开展一次集中排查,详细掌握辖区内本学期校车实际上线运行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及变动基本情况等。在开展校车和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中,发现校车或驾驶人有交通违法行为尚未处理的,及时督促相关驾驶人接受处理。
此外,广西各地交警部门将结合“护卫天使行动”,依托已建立的“护学岗”、“护学警组”等护学措施,根据辖区学校开学、学生返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安排专门警力和勤务,引导学生安全通行,避免出现学生在车流中穿行或横越马路等现象;针对家长开车接送学生较普遍的特点,加强校园周边道路的交通指挥疏导,依法严肃查处乱停乱放、违法占道等违法行为,防止出现严重交通拥堵;针对部分学校学生集中搭车往返上下学的特点,要加强对通往学校主要道路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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