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日来源:南国早报
1月31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号牌架如果不影响号牌的辨识,可以不予记分处罚。所以只要号牌架的边缘没有压住号牌字母、数字,没有影响到交警或者电子警察的判断,车主可以不用急着拆除。
本报昨日的报道(1月31日16版)引起了读者的反响,不少人表示,虽然困扰已久的问题终于明朗了,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大多数号牌架都会被判定不合格。当初安装时未加以限制,现在集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多少让人难以短时适应。
南宁市交警部门一名民警称,机动车号牌安装的国家标准规定,号牌架的内侧边缘与字母间距要大于5毫米。该项规定的初衷是,防止有人打擦边球,故意用看似正常的途径遮挡号牌,以逃脱电子监控摄像头的执法。可是现在加入拆牌大军的不少车辆,虽然不符合间距大于5毫米这个“本本主义”规定,但并不影响号牌的辨识,即与国家标准的初衷并不冲突。
这位民警称,该项规定真正要杜绝的是这样一些状况:桂AEE×××号牌,被号牌架挡住下面,变成了桂AFF×××;桂ATT×××号牌,被号牌架挡住上面,变成了桂AII×××。类似这样的状况,就是打擦边球,有故意遮挡号牌的嫌疑,是警方应该大力打击的对象。
本报昨日的报道,也引起了交警部门的重视。据了解,只要号牌架没有影响到号牌的辨识,号牌架没有压住车号字母、数字,交警部门都不会进行记分处罚。另外,对于前去年检的车辆,车检站也不能以号牌架不合格为由,拒绝对车辆进行年检。(转自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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