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6日来源:广西交通安全网
新交规实施之后,广西交警总队高速三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严格执行,2013年3月1日,大队民警在辖区包茂高速公路上行线岑溪服务区执勤执法时,查获一辆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车辆,并按新交规给予了重罚。
3月1日,高速三大队在大队领导带领下,执勤民警在辖区包茂高速公路上行线岑溪服务执勤时,发现一辆无牌照号黑色的面包车驶进服务区,形迹可疑。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出示行驶证、驾驶证,并对该车进行例行检查,执勤民警问开车司机张某为什么这车前后不挂牌,司机神色慌张,支支吾吾。经过检查,发现在该车的副驾驶座上有一副牌照,车牌为粤BM905Z。执勤民警告知驾驶员张某,按照公安部新部令,他将被处以扣12分、罚款200元的重罚,驾驶证暂时扣留。张某一听懊悔不已,连说:“我是怕被拍照罚款,于是把车牌卸了,没想到被交警查到了,真是亏大啦!又要重新考试,后悔呀!”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不按规定悬挂车牌,这种违法行为不仅危害驾驶人自身的安全,也会给其他车辆和行人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出现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更是难以得到保障。驾驶车辆出行,除了要带好驾驶证、行驶证外,还要确保车牌正确悬挂并完好无损,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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