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9日来源:Gxqcw.com
7月28日,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南宁市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新闻通气会”,宣布自8月15日起,南宁市将在6城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届时,交警部门将在6城区设置70多个登记点,以满足约80万辆电动自行车的登记需求。遗失了购车发票如何上牌,超标电动车是否可以上牌,上牌要交钱吗……对南宁市民关注的多个热点问题,南宁市法制办、公安局、工信委、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均现场作了解答
电动车上牌十二问
一问
登记期限如何规定?
8月10日前购车需在明年2月10日前登记;之后购车需在30日内登记
问:8月10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和以后购买的新车注册登记期限有区别吗?
答:以8月10日作为分水岭,对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期限,作了相应规定。凡8月10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应在2014年2月10日前,到交警部门设立的登记点申请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其中,对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国家标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发放正式号牌和行驶证;不符合这一标准规定的,发放临时号牌和行驶证,每人凭身份证明限登记一辆。临时号牌和行驶证应在规定的年限内使用。
而8月10日起新购置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到交警部门申请车辆注册登记。
自8月10日起新购置的电动自行车,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者车辆不在自治区公布的准予注册登记目录范围之内的,都不能办理登记。市民可从几个方面判断“超标车”: 1.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 2.整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 3.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其余参照合格证明。
二问
临时牌证期限多久?
未最后确定,初定3~5年
问:南宁市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牌证的使用年限为多久?
答: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牌证的使用年限,由自治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规定。据了解,自治区对临时牌证的使用年限初定为3~5年,但目前尚未明确。为确保南宁市临时号牌使用年限与自治区规定相一致,南宁市规定临时牌证在自治区规定的年限内使用。即从注册登记之日起算,达到自治区规定的具体年限后,即收回临时牌证,超标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
今后,《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国家标准如修订,已取得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若符合修订后的国家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给予更换正式号牌和行驶证。
三问
上牌该去哪登记?
8月15日~明年2月10日,市区内将设70多个登记点
问:南宁约有80万辆电动自行车,短期内如何满足这一庞大群体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答:从8月15日起,南宁市将在六城区及高新区、经开区,同步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届时将设置70多个登记点。车主可合理安排时间,“就近办理”,切勿争抢集中在某一站点、某一时段办理,避免带来不便。各登记点的分布情况,将于近日另行公布。2014年2月10日起,南宁市电动自行车将转入长效登记管理阶段,届时,登记工作将由车管所各工作站受理。
四问
上牌可自行选号吗?
按顺序拍号,不允许选号
问:电动自行车上牌可自行选号吗?
答:车辆号牌将设为“南宁+号牌数”模式,为保证办证效率,将不允许选号,而是按顺序排号。为避免出现“暗箱操作”等现象,交警部门会将所有牌号分为多个号段,分配至各登记点,并对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管理系统进行设置,工作人员无法“跳号”进行选号。8月10日左右,交警部门将公布号段分布情况。
五问
票据遗失如何上牌?
补开发票或凭单位、居委会证明
问: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或合格证遗失的,能否办理登记上牌?如何办理?
答:办理上牌时,应当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购车发票、合格证等证明材料。在集中登记上牌期间,交警部门将优先给材料齐全的电动自行车上牌。如未开购车发票或遗失的,车主应尽快要求商家补开发票,或凭所在单位、居住(暂住)地居委会(社区)证明,连同其他手续齐全后,给予办理注册登记。凡能够证明车辆来历合法有效的,原则上都予以上牌。
若合格证遗失,交警部门将通过现场查验车辆等办法,确定车辆技术参数。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原则上给予办理注册登记。8月10日起,新购置的电动自行车,必须提供发票和合格证才给予上牌。
六问
上牌要不要交钱?
2014年2月10日前免费登记
问:南宁市电动自行车免费登记上牌的时间有多长?
答:南宁市将设置6个月的过渡期限,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免费登记。即在2014年2月10日前上牌的,免收牌证工本费;2014年2月10日以后上牌的,按照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牌证工本费。同时,自2014年2月10日起,禁止非南宁市区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在市区道路行驶。
七问
号牌能用到其他车辆吗?
一车一牌,购买新车需重新上牌
问: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有报废期吗?如果原有车辆不再使用或是超标车报废后,其号牌能否继续使用?
答:国家目前并没有对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定报废期,因此除非是超标车辆,车主均可无期限使用。目前施行的是“一车一牌”制,不再使用的车或报废后的超标车,其号牌不能再继续使用,购买新车后必须重新上牌。
八问
上牌能否避免赃车交易?
号牌和驾驶证含电子芯片
问: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一直居高不下,实施注册登记后,在车辆防盗、牌证防伪等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牌证制作参照了国内其他省市较为成熟和先进的经验做法,加装了具有较强防盗、防伪功能的IC智能芯片,用于记录车辆登记基本信息、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信息,同时向车主发放电子芯片行驶证。交警在日常执勤执法当中,经检查发现驾驶人实际驾驶的车辆与行驶证记载信息不符的,即可判定车辆为涉嫌盗抢或伪造牌证,并依法予以查扣。
如发生牌证和行驶证丢失或损毁的,车主应在30日内,持身份证明,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换领。
九问
非南宁户籍车主如何办理?
可凭居住证和其他材料办理
问:非南宁市户籍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应怎样办理注册登记?
答:非南宁市户籍的电动自行车车主,首先应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再凭居住证,连同本人身份证、购车发票和合格证等证明材料,到交警部门设立的登记点办理注册登记。
十问
哪些车辆不能上牌?
六种类型车辆不予上牌
问:哪些车辆是不能登记的?
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办理登记:1.车辆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2.车辆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车辆来历证明记载的车辆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3.车辆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车辆不符的;4.车辆属非法改装、拼装或者电动机号、车架号有凿改痕迹的;5.改变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结构、构造或者主要技术参数,或者加装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装置的;6.自8月10日起新购置的电动自行车,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者车辆不在自治区公布的准予注册登记目录范围之内的。
十一问
电动车要购买保险吗?
未强制,但鼓励
问:电动自行车要买保险吗?
答:目前法律未强制购买,但鼓励车主购买电动自行车商业保险。
十二问
上牌电动车如何转让?
转让后30日内需办理转移登记
问: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若需转让,应如何办理?
答:当事人应自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和车辆及其车辆号牌、行驶证,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但目前办理的重点,在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变更手续将在下一步进行。
上牌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电动自行车业务申请表;
(二)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属单位的,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书和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购车发票或者车辆来历证明;
(四)车辆出厂合格证。
温馨提醒:市民对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具体事宜,可致电“966122”南宁车管声讯热线电话咨询,或到各个注册登记点现场咨询。
E_Mail:vip@gxqcw.com 电话:15077070808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48号南湖聚宝苑D区15楼 桂ICP备06004827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桂B2-200900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