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5日来源:南国早报
目前,南宁的新车交易多为预售制,即先签订购车合同、交付订金,之后提车才将余款交完。但这购车合同如何签,颇为讲究。日前,南宁一车主签订的购车合同上注明“车到提车”,以致他迟迟不能提车,且提车日期遥遥无期。
12月7日,黎先生到南宁一车展的上海大众展台预订了一款1.6升排量的POLO自动挡舒适版车型,并交付了5000元订金。该车原价11.49万元,现场优惠2.5万元,以8.99万元成交,车商还额外赠送汽车贴膜。
黎先生称,车展过后,销售顾问致电婉转地表示,由于车展上给的优惠太多,店方不愿意以8.99万元成交。为此,12月21日他去到购车的4S店了解情况。到 店时,黎先生留了个心思,特地找了陌生的销售顾问询问该车型的优惠情况并录了音。对方表示该车可优惠2.2万到2.3万元,且有现车供应。
然而,当他找到此前售车的销售顾问时,对方表示车辆未到店,店内只有加装了导航或真皮座椅的加装车型,如果要提店中的现车,需要额外增加5000元。对此,他不能接受,并与4S店起了冲突。
对此,该4S店有关负责人王先生表示,店内加装了导航或真皮座椅的车,是当初为了备战车展提前预备的,并非车展后裸车到店他们额外加装配置的车,也就是说, 黎先生预订的裸车,确实没有到货。所以按照购车合同约定的“车到通知乙方来提车”,他们不算违约。但他们也无法确认车辆何时到店,所以也无法明确给出可以 交车的时间。如果黎先生要求退车,他们可以全数退还其订金。
对于退车的提议,黎先生没有接受。他认为,合同约定为“车到提车”,但 如今店内已经有车店方不交车,是店方故意刁难,迫使其购买高配车,所以他不能接受。而且他选择在车展购车,就是因为车展上多数品牌都给出诱人的优惠政策。 如果现在再退订,就意味着他既不能享受目前这款车的优惠,也错失了享受其他品牌优惠的良机,这些其实是看不见的损失。
采访中,汽车 业界人士认为,4S店的说法并不符合常理。一般情况下,厂家发出来的大多是裸车,到4S店后才会加装各种配置。所以4S店说没有裸车的说法是不太可能的。 退一步来说,即使店里的车子已经加装了各种配置,其实也是可以拆除的,而不能先把各种高配置都装好了,再要求消费者更改合同买高配车。
南宁资深汽车销售顾问罗先生说,黎先生所签合同的约定确实不太常见。他建议车友签订购车合同时,必须特别注意约定的提车日期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期限,如2014年12月31日前,而不应为“车到提车”、“厂家实际物流时间”等不确定的时间,以免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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