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日
昨天,国家发改委曝光了6家社会加油站违反国家政策规定,擅自提高成品油销售价格的典型案件,并明确表示,对敢于违反国家政策规定,擅自提价的成品油经营者将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在6家加油站中,四川省成都市石羊加油站销售0#柴油,表面上按政府规定的零售价格5.28元/升开具发票,实际按7.50元/升价格向车主销售,每升超出规定价格2.22元。
成都市物价局对其作出责令改正,退还多收价款,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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