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31日来源:中国经营报
根据现行《办法》,汽车企业实际被政府赋予管理汽车经销业的权力。是否得到企业授权,决定着车商的生存。厂商之间博弈规则由厂家制定,结果当然永远对强权一方有利。
虽然《反垄断法》不能让汽车经销商直接受益,但由此引发的一场汽销界革命却悄然开始了。
8月1日,中国第一部《反垄断法》正式实施。而《汽车品牌消售管理办法》的内容与之冲突,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受商务部委托,正在起草《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下称《办法》)配套细则,其中部分修改细则有望改变当下经销商的困境。
重定销售“规矩”
“我们的确在牵头操作这个事情。”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沈进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起草《办法》修改稿的出发点,是针对当下汽车市场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完善原有《办法》的不足。
有消息称,此次《办法》修改稿会将“汽车生产企业可授权汽车经销商制定和实施网络规划”改为“委托汽车经销商制定和实施网络规划”。同时,对经销商进入、退出厂家销售网络过程中交给厂家的保证金、预付款等,给予了相关政策上的保障。
对此,沈进军强调,在商务部没有批复之前,《办法》修改稿的内容和实施时间表都不确定。“我们牵头将行业的呼声向政府反映,提出问题,由政府决策,最终目的是要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汽车交易环境。”
而自年初以来,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国内乘用车市场整体不景气,大部分经销商经营遭遇困顿,一些经销商甚至倒闭或改行,产销矛盾也达到了一个顶峰。“几年前,《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出台,让国内汽车经销商们如扛枷锁,他们始终寄希望于通过修订《办法》而开枷。《反垄断法》正式实施,无疑给于经销商极大的期盼。”知名汽车评论员钟师说。
然而,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经销商却发现,厂家顺应8月1日实施的《反垄断法》,取消限区、限价的措施,表面上看是松绑,而实际上却使夹在中间的经销商身上的枷锁更紧。
根据现行《办法》,汽车企业实际被政府赋予管理汽车经销业的权力。是否得到企业授权,决定着车商的生存。厂商之间博弈规则由厂家制定,结果当然永远对强权一方有利。家电商能根据市场需求独立决定经营何种品牌,而车商却只能被迫对厂家“从一而终”,此种情况下,定价权的归属,不言而喻。
“我们店到目前为止仍未实现自主定价,尤其新天籁19.08万~33.28万元的价格,几乎是全国统一的。”据东风日产的一位经销商反映,尽管《反垄断法》已经实施,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对于4S店而言,自主定价也就无法落到实处。
福特经销商威汉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李元达也表示,尽管厂家取消了限制,但我们不会考虑去其他地区开设二三级网点,除非厂家有补贴或者增加年终返利,经销商跨区销售的利润并不会增加,同时还会失去后续维修服务的利润。
如此一来,《办法》修改稿的出台,有着客观的市场需求。
厂、商矛盾演变
在国内市场上,制造商和经销商一直存在尖锐的矛盾。对于汽车业而言,历年来,厂商之间的游戏规则基本上由厂家制定,一般都是汽车厂家说了算,汽车经销商处于从属地位。
这种厂、商矛盾的激化,始于2007年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向全国人大提交的一份议案。该议案指出了2005年实施的《办法》存在六个方面的缺陷,主要集中在厂商话语权方面,要求创造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
随后,北亚车市联手全国十几家有形市场、500家经销商及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向商务部递交关于修订和完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的建议(草稿)》,就经销商地位的变化、有形市场等其他经营业态的发展等六项存在争议之处做了说明。
但实际的处理效果并不明显,“联名上书”最终也没有下文,经销商依旧处在产销的弱势地位,厂与商的矛盾关系依旧没有得到较大的改变。而今年,这种厂与商的矛盾,因为车市的整体不景气而变得更加激化。据全国乘用车联席会统计,今年上半年乘用车整体销量为332万辆,同比增长幅度仅为14%,其中轿车销量为240万辆,同比增长13%。这是自2004年以来,汽车业同比增长最缓慢的年份。
车市增速放缓的局面下,占主导优势的整车厂将库存压力向经销商传导。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5月库存总量已经高达17万辆,其中轿车库存为14.44万辆,MPV为7812辆,SUV 为1.77万辆。
如此一来,几乎全国的4S店都在今年都遇到库存和资金压力,以致出现一些经销商联合抵抗厂家的价格控制,自主定价以维持经营的现象。在车市整体阴霾的局面下,整车厂“杀鸡取卵”做法显然是不明智的。因此,共渡难关对厂与商双方而言,就需要在管理上讲求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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