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1日来源:南国早报
入户年审均已过关的小货车,却被运管部门以“车厢超过规定标准”作出处罚。接到罚单的司机不服,认为车辆年审既然已经过关,就不应该受到处罚。就司机的质疑,4月8日记者采访了主管的相关部门。
被罚司机:
部门之间条规“打架”?
李先生是一位小货车司机,他的车于2006年11月购买,购买后入户和年审都过了关,已经投入运营两年。今年4月4日,车子在南宁市鲁班路延长线被运管部门拦住,运管人员以车厢超高为由,对他作出了处罚,并扣下他的车辆营运资格证。李先生了解到自己车的车厢要改装合格,至少需要一万多元改装费。
李先生介绍,他车子的车厢实际高度为1.75米,确实与行驶证上标明的标准高度不符,多出了18厘米。但是车子的这个高度,在入户和年审的时候均过关。他认为,既然车子年审已经合格,运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就是部门之间的条规“打架”了,他希望能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运管部门:
不满处罚可以申诉
类似李先生这样的遭遇,不少司机都曾经碰上。现实中小货车的车厢实际高度,比车辆行驶证上注明的标准高度高出18厘米~20厘米,已经是“行内的普遍现象”。司机都想让车子能尽量多地装点货物,因此超标改造已是行内的潜规则。每当被运管部门处罚时,司机都搬出“入户年审已过关”的理由试图力争免受处罚,不过大多都难以奏效。
4月8日,对于司机李先生受到的处罚,南宁市交通运管处的一名工作人员说,对改装超标小货车作出的处罚,运管部门完全是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的。统计显示,改装超标车辆上路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在每年的交通事故总量中占了相当大比例。鉴于此,上级部门已经多次下发通知,要求运管部门加大整治力度。
运管处的人士还说,入户年审归车管部门管理,由于职能不同,运管部门无法对职能范围之外的问题作出回答。对于运管部门来说,司机如果对运管执法有异议,完全可以进行行政申诉。
车管部门:
年检过关并非“护身符”
李先生的车子入户年审点,是南宁市狮山车辆检测站。当日,该检测站的一名负责人介绍,年审过关的车辆,在运管部门还受到处罚的情况,并不是车管方面的原因导致。被运管部门处罚的车辆,估计是车主在检测之前对车子“动了手脚”,待检测过关后又改回来,对于车管部门来说,这种情况一般很难防范。
行内人士:
超标改装是潜规则
对车子“动手脚”的情况,狮山车辆检测站的这名负责人说:超标改装的现象非常普遍。比如说核载5吨的货车,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往往会装到10吨~15吨的货,如果不这样做,就难以挣到钱。因为一辆货车一年的支出包括路桥费、油费、税收和维修保养等费用,这些所有费用加起来的支出,如果司机“循规蹈矩”核载经营,“根本就不可能维持下去”。
一位长期从事货物运输的司机介绍,核载5吨的货车,一般一次运的货物,往往会多出核载重量的数倍以上才可能划算。按现在的运价,除去过路费、养路费、管理费、油耗等,干得好的话每月可以赚3000元~5000元,3年内就可收回成本,再拉的活就是净赚。而如果按照核载的重量经营,一天下来根本挣不到什么钱,回本还得等更久。
业内人士:
如何让竞争有序成课题
对于货车超标改装普遍的情况,相关管理部门的人士说,这涉及车辆管理的费用等诸多方面因素,需要有关部门统一协调,考虑是否能够适当降低或者减免车辆的相关费用。不过就目前现状而言,改装成风与市场的无序竞争有很大的关系,车辆没改装的车主,看到别的车主改装后能多拉不少货物,于是有样学样,形成了跟风的趋势,早就不顾规定的核载重量问题,正常的经营秩序因此被打破。假如市场处于有序的竞争状态,为超载而改装的“行内风气”,估计也不会形成气候。
另外,对于车辆为超载而改装的普遍现象,该人士认为,可以借鉴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从汽车生产的源头上抓起。比如日本,对于规定核载重量的货车,规定使用与核载重量匹配的轮胎,如果车辆超载情况严重,轮胎就会因为超负荷而“罢工”,让司机想超载都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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