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5日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记者日前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方便人民群众自行依法快速处理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让人民群众得到快捷的交通事故理赔服务,广西交警部门会同保险部门即将推行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快速处理机制,一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将可自行协商解决。
目前,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正在和保险部门协商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计划2009年元月起首先在全自治区14个地级市建立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开展此项工作,2009年下半年在县级市推开。
当前,由于交通事故造成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现象经常出现,对人民群众的出行造成极大的影响。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统一执法处处长何家伟介绍,广西南宁市区每年发生各类交通事故大约3万起,柳州市区发生各类交通事故2.3万起,只有20%左右损失是4000元以上的事故,大多数是损失在200元以下的轻微事故。
在柳州市,交通事故处理民警约68人,也就是每一位民警平均每天要处理一起交通事故,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由于事故发生后没有迅速撤离,道路经常出现拥堵,群众意见很大。
今年5月起,交警总队在柳州市试行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快速处理机制,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目前已经有50%的事故通过自行协商解决,许多道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迅速恢复了畅通。
据介绍,实施简易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是通过建立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多家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联合集中办公,实行交通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车辆定损一站式服务。同时建立轻微交通事故现场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制度,简化理赔手续,提高理赔服务水平。
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韦宁贤说,实行简易事故处理办法后,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只要事故双方没有意见,无需交警到场就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有争议的由交警来调解,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对人民工作生活的影响,让交通事故当事人得到快速便捷的保险理赔服务,并有效减少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交通拥堵,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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