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1日来源:Gxqcw.com
“明年小车购置税要涨了,我得赶快买。”有消费者如是说。经过一年的成功运行,在人们的心目中,5%的优惠已经成为“定式”。而临近年底,市场也出现超前购买1.6升以下小车的苗头。这是不正常的。
2009年1月20日开始,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减征1.6升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这项政策就像是一场及时雨,从稳定和扩大消费需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推动汽车产业健康发展、保持国民经济平稳增长等多个角度看都是成功的,确实起到了令人欣喜、积极的作用。按着当初的“约定”,到了年底,也就是2009年12月31日,优惠也该取消了。取消?延续?成为时下热议的话题。
由于汽车这个商品的特殊性,就生产者而言,市场大的波动,井喷也好、低迷也罢,都会使其措手不及。种种迹象表明,目前,政策确实起到了稳定市场的作用。年底车市,对积极消费政策的需求没有变,不希望因购置税优惠取消,带来任何负面影响,甚至出现由“热”变“冷”的转折点。另外,金融危机远未过去,依旧需要政策推力。
笔者认为:好的、适宜政策有三大指标:一、与时俱进,能够根据市场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二、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不会变来变去;三、公平。做到绝对公平不可能,相对公平总还是可行的。那么,具体说明年购置税政策应该走向何方?有如下几点看法:1、希望优惠得到延续,如果达不到5%的优惠,至少3%、4%,不要完全取消。这体现了政策的延续性。2、优惠常态化,干脆将乘用车1.6升以下的优惠固定下来。这体现了政策的稳定性。3、分开档次,1.0升以下多少,1.4升以下多少,1.6升以下多少,2.0升以上多少,包括新能源车,都有规定,并将其常态化。这体现了政策的公平性。
总之,健康的市场期待稳定的政策,中国汽车工业的进步,需要政策、经济、消费、文化……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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