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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懂车险条款 远离理赔纠纷

2010年5月27日来源:Gxqcw.com

车主为爱车投保车险,目的就是买个放心,但繁杂的保险条款并非每个车主都能明白读懂。正因如此,日后发生理赔事故时才出现了车主与保险公司“扯皮”的现象。记者近日搜集到一些有关车险理赔的案例,希望通过有关专家的释疑,让车友远离理赔纠纷

未按规定年检

理赔遭拒

案例:去年11月下旬的一天,林某驾驶轿车在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突遇大雨,路面非常湿滑。超车时,他又进行了错误的操作,致使发生翻车事故,车辆损毁严重。据了解,林某的车辆投保期限是2009年4月30日至2010年4月29日,可在他办理车险理赔过程中,被保险公司拒赔了。

原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审核林某提交的理赔资料时发现,该车行驶证到去年9月份就到期了,但该车并没有按时进行年检,因此遭到拒赔。

点评:某保险公司南宁理赔中心有关负责人指出,依据商业车损险条款“责任免除”里的约定,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的车辆,保险公司可以免除赔偿责任。由于李某驾驶的车辆没有按规定检验车辆,因此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记者手记:按理说,车辆年检和投保车险是两回事,可当这两回事因故成为“一回事”的时候,车主就知道按时年检的重要性了。年检除了检查出车辆是否仍可安全上路外,还关系到发生交通事故时的理赔问题。因此,不年检或是逾期年检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同样,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积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而引发事故的,保险公司也不赔偿。

事故后逃逸

商业车险不赔偿

案例:去年2月19日,张某驾驶的货车在百色市某公司内的专用道上,不小心刮断了专用道上方的电缆线。事故发生后,他没有打电话报警也没有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是爬上车厢将横跨车辆的电缆线从车厢上丢到路面上,随后驾车逃逸。10多分钟后,韦某驾驶的摩托车碾压到地面上的电缆线,韦某当场被电倒身亡。

事后,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赔付范围内赔偿了韦某的死亡赔偿款11万元以及其摩托车的损失1500多元。在事故中造成的数十万元的电缆损失,保险公司没有赔付。

点评:某保险公司南宁理赔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在这个案例中交强险的赔偿金额已全部用于韦某的死亡赔偿金以及财产损失上了。照理说事故中电缆损失应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付,但是依据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条款“责任免除”中约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的,属于免责范围。因此,事故造成的数十万元的电缆损失,应由张某负责。

记者手记:交通肇事逃逸的,轻则会受到行政处罚,重则触犯刑法。在触犯法律时,事故损失在商业车险中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而今一旦发生重大的交通事故,第三者损失超过数十万元的情况比比皆是,而交强险的赔付金额有限,一旦商业车险拒赔的,肇事方将因事故而倾家荡产。车友驾车万一不幸引发了交通事故,应立即向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失降到最小。

无证驾驶或酒驾引起事故

不予以赔偿

案例:南宁江南区的陈某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三轮车时没有按规定分道通行,也没有按照操作规范注意安全驾驶,因此撞上了同样驾车的卢某,卢某经抢救无效身亡。事后,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负事故全责。陈某最后与受害人家属达成协议,由陈某赔偿受害人家属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误工费等5.25万元。之后,陈某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对方以其无证驾驶为由拒绝赔偿,陈某将对方告上法庭。据了解,经过二审最终判决,陈某无证驾驶有重大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其赔付给受害人的赔偿金由他自己承担,保险公司不需赔偿。

无独有偶,去年丁某因酒后驾驶撞死人,也遭到保险公司的拒赔。据了解,丁某的车辆在两年内发生两次交通事故,一共撞死了3个人,其中一次事故是他的亲戚驾车时造成的。去年,丁某引发交通事故后被保险公司拒赔,于是将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不需承担理赔责任。目前,案件已进入二审审理阶段。

点评:据了解,酒后驾驶或无证驾驶的,在商业车险中,保险公司都不予以赔偿。在交强险中,无证驾驶和醉酒驾驶,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在机动车交强险的条例里明确了,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中,也明确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证审验未合格的;酒后驾驶的,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记者手记:无证和酒后驾驶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这对驾驶员和他人都是一种极其不负责的行为。如果有人自信到以为自己不需要经过培训、考试就可以驾车上路,那无疑是变相自杀和谋杀。而酒后驾驶的沉痛教训,人们早已通过一则则新闻报道了解到。尽管随着国家相关法律的出台,酒驾的行为已大幅减少,但触目惊心的酒驾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的新闻仍常见诸报端。

维修金额大于定损金额

该如何处理?

案例:去年底,叶先生的车辆在南宁民生路上被一辆出租车追尾。事故发生后,他打电话向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定损员电话了解一些情况后,让叶先生不要报交警,并让他和出租车司机一同前往他指定的定损点。定损员定损后,认为他的车辆损失为300元,但他不同意在保修公司指定修理厂修车,要求到汽车4S店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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