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3日来源:南国早报
6月2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将发动机排量在1.6升及以下、综合工况油耗比现行标准低20%左右的汽油、柴油乘用车(含混合动力和双燃料汽车)纳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中央财政对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按每辆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直接兑付给消费者。
此消息一经公布,引起广大车友关注,对于经销小排量车型的汽车经销商而言,这样的消息更是触动其敏感神经。“到底什么样的车子属于节能汽车?”“这两天我订购的小排量车型准备到货了,如果我提了车是否还能享受这样的补贴?”6月2日上午,记者在多个汽车专业论坛上,发现不断有车友发帖对政策进行讨论。
对于消费者关心的问题,记者致电邕城多家汽车经销商,但是获取到的答复均是还没有接到相关的通知,目前并不清楚操作办法。广州本田广西恒安4S店总经理梁平在接到记者关于节能汽车补贴多个问题的电话时,第一反应是愕然,直叹没想到。其表示近日没有接到厂家的通知,至于如何在销售环节对消费者进行补贴,只能静待厂家通知。
记者在国家财政部网站上的文件细则看到,国家对1.6升及以下排量节能车型的界定以车身重量和工信部之前公布的车型综合工况油耗相挂钩(附:节能汽车综合燃料消耗限值表)。符合补贴标准的车型,相关部门会在待售车辆的挡风玻璃上贴上“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标识。消费者如选购贴有上述标识的环保车辆,则可获得相应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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