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2日来源:南宁新闻网
为规范执法告知行为,促进执法公开、公正、透明,保障广大车主的合法权益,从6月30日起,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已有的邮寄告知方式基础上,新推出手机短信告知方式,对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即“电子警察”)采集的道路交通违法信息向车主进行有效告知。
短信告知:按照车主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向车管部门提供的手机联系方式,采取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短信发送统一使用主叫号码为:10628899122。
邮寄告知:按照车主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向车管部门提供的住址,通过南宁市邮政局,采取邮寄方式告知。
上述告知方式均为免费向社会服务项目,其中手机短信告知最为方便、快捷,也是交警部门主要使用的告知方式。因此,提醒广大车主,凡未提供手机联系方式,或虽提供手机联系方式但已有变动的,或登记地址有变动的,请及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车辆行驶证,到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或市区内任一车管工作站、交警大队,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手续,以便于接收交 通违法告知信息。之前有 “电子警察”违法记录未处理的,需处理完毕后才予以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手续。如对告知内容(违法时间、地点或车辆号牌等)有疑义的,可向采集、录入该违法信息的交警大队进行咨询、查看。对“电子警察”执法告知工作的相关咨询请拨打电话:0771—289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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