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0日来源:南国早报网
小汽车也实行带牌销售。9月9日,记者从广西交警总队了解到,《广西汽车带牌销售工作规范》将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届时买车人将享受到更多便利。
以前市民买车后,办理车牌要跑多个部门,少则两三天,多则10多天,费时又费力。这一情况很快将有所改观,因为《广西汽车带牌销售工作规范》将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届时小汽车也可以带牌销售。
据了解,并不是所有汽车销售企业都有资格申请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要想获取资格,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具有机动车销售和服务资格的汽车品牌专卖店(4S店);经营范围包含有代办汽车注册登记业务;汽车销售量稳定,年销售量在100辆以上;门店地处环境良好。
为了避免违规办牌办证侵害到群众利益,服务站的人员必须按规定考试合格才能上岗,车管部门还将对这些人员进行监督和考核。如果相关人员利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营私舞弊,并以此谋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责令整改,违规办理的机动车牌证一律撤销、收回,整改不力或违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带牌销售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此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与销售单位工作人员、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谋、串通,采取各种形式违规占用或获得机动车号牌资源、违规修改机动车和驾驶证登记信息、违规核发牌证和出具证明凭证的,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据了解,小汽车带牌销售实施后,交管部门将大力推进这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现50%以上的国产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由销售商代办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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