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资讯 > 车市评论

国Ⅳ标准即将实施 国Ⅲ车型出现大幅优惠

2011年6月27日来源:Gxqcw.com

据了解,在今年年初,国家环保部就下达了《关于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限值实施日期的复函》,其中要求,从2011年1月1日起,凡不满足国Ⅳ标准要求的车用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

又要求,从2012年1月1日起,凡不满足国Ⅳ标准要求的压燃式新车,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不满足国Ⅳ标准要求的压燃式新发动机不得销售和投入使用。除轻型柴油汽车外,对《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国Ⅲ、国Ⅳ阶段)》(GB18352.3-2005)中规定的其他车型,按时实施国Ⅳ标准。即从2011年7月1日起,凡不满足国Ⅳ标准要求的轻型汽油车、单一气体燃料车及两用燃料车,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

针对西安地区国Ⅳ标准的实施情况,记者专门采访了西安市环保部门、交管部门以及汽车经销商,以了解即将实施的新标准对西安的车主及经销商购车售车的影响。

环保部门:正在协调油品 还未正式实施

针对国Ⅳ标准的本地实施情况,记者致电西安市环保部门,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汽车尾气检测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国家环保部的文件,国Ⅳ标准将要开始执行。但是由于油品标准的相应滞后,只是车辆制造达到标准,如果加的油品不合适依然达不到要求的排放标准。所以目前还处在与油品供应商协调更换油品标准的阶段。考虑到实际国情,目前我国还是有能力的地方先实施国Ⅳ标准,目前西安地区还未正式实施。

交管部门:未接到国Ⅳ文件国Ⅲ标准暂可上牌

国Ⅳ标准即将实施,那么国Ⅲ排放标准的车还能否购买、能否上牌呢?

西安市车管所车管科科长张崇刚表示:“由于现在还没有接到相应关于国Ⅳ排放标准的文件,目前西安市依旧执行的是国Ⅲ排放标准的挂牌政策,也就是说在国Ⅳ标准还未到来之前,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车辆在西安市目前是能够正常挂牌的。”

本类热门更多
微信扫一扫
广西汽车网微信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 广告服务 | 经销商注册 | 人才招聘
© 2005-2019 Gxqcw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广西汽车网 版权所有
E_Mail:vip@gxqcw.com  电话:15077070808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48号南湖聚宝苑D区15楼
桂ICP备06004827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桂B2-20090044
  • 网络资源
  • 国家资源
  • 全球资源
  • 人口普查为什么既要“查人”还要“查房”?官方回应来了
  • 宁大学子编写中英文对照漫画版《传习录》
  • 7名江苏游客失联 家属赴泰多部门开启绿色通道
  • 长春长生公司董事长等15人被刑拘
  • 恶攻击中共,蓬佩奥倍显偏执浅薄 用偏见筑墙是闹剧
  • 海外车商加速进军中国市场步伐
  • 上海又添“打卡圣地” 豫园联手美影厂打造200米“网红墙”
  • 人民网评:面对丑书横行 为何中国书协如此淡定?
  • 蔡英文的“出访庆功会”被紧急取消 民调也被收回
  • 俄媒:地质学家解开马丘比丘古城地处山隅之谜
  • 法国公布11处“先驱性”频段5G试验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