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5日来源:Gxqcw.com
近日,记者从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柳州市去年发生的7起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已全部侦破,其中根据市民举报侦破的有5起,占71%。截至7月11日,该市今年没有发生一起交通肇事死亡逃逸案件,文明交通出行日益显现。据了解,该市能够全部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主要是得益于群众的广泛支持,为广泛征集线索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柳州市交警部门实行给予举报人最高奖励5000元。
据民警介绍,交通肇事逃逸发案偶然性较强,肇事人大多没有犯罪前科,与当事人也不存在必然关系,且事故多发在深夜僻静路段,收集物证的工作相当困难,受害者及家属蒙受极大的伤害。广大群众对于交通肇事者的逃逸行为,都是报以强烈谴责的态度,希望自己也能出一份力,将肇事者尽快绳之于法。
那么,柳州交警部门是如何鼓励群众举报交通肇事逃逸线索,最大限度发动群众的力量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呢?据了解。该市进一步细化了《交通肇事逃逸举报奖励办法》,明确了举报范围和保密制度,提高了举报奖励标准。凡在柳州市区道路(含高速公路)发生的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举报人提供有利线索,给交警部门最终查获事故逃逸车辆和当事人 的,依照本规定的奖励标准予以奖励,最高奖励5000元,并且对举报人及举报情况进行保密。举报交通肇事逃逸有奖制度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举报交通肇事逃逸 车辆及驾驶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另外,针对交通肇事逃逸的预防问题,柳州交警部门还表示,会继续加强与刑侦、技侦、治 安、网监等相关警种的协作和配合,充分发挥和利用多警种的工作优势;继续完善各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制度,使得信息通畅、反应及时迅速,同时完善逃 逸协查通报的发布和协查机制,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协作配合;并且努力做到快速出警、赶赴现场,快速勘查现场、收集物证,快速走访群众、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快速布控查缉、围追堵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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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一百零一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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