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9日来源:Gxqcw.com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近日表示,政府正在酝酿对汽车征收排污费,目前正在论证阶段,预计会在十八大后实施。
据李佐军介绍,征收汽车排污费政策很有可能先以“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作为试点,逐步推广全国。早前,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徐炜也表示,为了控制汽车保有量的过快增长,推广新能源汽车,根据深圳市政府公布实施的《深圳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决定在2012年年底前,研究制定按传统燃油车排气量征收排污费。
业内人士透露,制定征收汽车排污费规定很有可能跟车船税一样,按排量征收:即排气量为1.0以下、1.1―2.0、2.1―3.0、3.1―4.0,4.1―5.0,分别按不同额度的税费征收。
业内专家、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认为,国家征收汽车排污费一是可以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普及,二是解决一线城市的拥堵和尾气污染问题。但同时,他也认为不能操之过急,需要公平、合理制定征收标准。“汽车排污费按排量征收,存在较大争议,每个人车辆的使用时间和路程都不同,所以对城市拥堵和大气污染的影响也是不同的,按排量征收好比一刀切,每个人都要支付同样费用,有失公允。”他建议,应将汽车排污费纳入油费中,根据加油次数和频率收取相应的费用。
编辑评论:从长远来看,国家征收汽车排污费,可有效加快新能源车的普及,并减轻车辆密集城市的尾气排放问题。尽管征收汽车排污费客观上有其必要性,但如果不做各种准备和论证就匆忙开征,撇开其可能打击中国的汽车产业,不利经济复苏不谈,这样的征收实有掠夺民众财富之嫌。此外,在征收排污费的同时,需要削减过重的汽车税费,这样才能体现排污费的正当性。税费繁多的结果,就是加重了民众的负担。最后,收费须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汽车排污费的直接目的是治理汽车尾气,必须保证用其所用,真正起到治污、治堵的作用,防止其重蹈车辆购置费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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