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罚醉驾,中国还是太手软!
2009年8月26日来源:Gxqcw.com
最近,交警部门对于酒后驾驶开展大力的打击行动。虽然规模空前庞大,但遗憾的是这样的行动有点马后炮的嫌疑。众多驾驶者在开车前喝了酒,往往就会抱着侥幸的心理以为可以躲过交警的检查,但实际上,酒后驾驶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是害己害人。
交通安全没有侥幸,只有严谨。酒精让人没有办法清醒而准确地对于行为进行合适的判断,尤其是对于驾驶车辆在路上行驶更为甚者。汽车,本身就是一个需要操纵的机器,如果驾驶者没有清晰的思维,汽车就会立即变成一个杀人的机器。路面上不仅仅只有一台车在行驶,其他驾驶者和路人往往都要密切提防的。
对于酒后驾驶的处罚,在国内一直没有严惩的制度,反而只有高速公路上超速有明确的规定和惩罚制度,对于酒后驾驶者往往都是扣分或者扣证处理,并没有对驾驶者本身进行严惩,这就是法律的漏洞。在今年内,酒后驾驶导致的事故日益被媒体曝光,才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难道没有曝光之前事态就不严重吗?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查处酒后交通违法行为22 .2万起,比去年同期增长1 .8万起,上升8.7%。从数字上来说,其实身边一直都在埋伏着不少隐形杀手。
事出必有因,造成众多驾驶者酒后驾驶的原因有二。首先,驾驶者对法律和安全驾驶意识淡薄,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自以为酒量好就贪杯,结果酿成大错。另外就是警力不足。全国近25万交警,管辖公路长达373万公里,即平均每名交警管理15公里公路,其中还不包括所管理的城市道路。因此,酒后驾驶违法路面查处只能在重点时期、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集中警力开展,无法做到全天候全区域覆盖,这就使酒后驾驶者有机可乘。
酒后驾驶不但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安全,而且对家庭和社会都会造成无可挽回的过错。中国一直没有把这个问题重视起来,而是当事情发展严重的时候才提上日程,这对公众是很不负责任的。笔者纵观了一下国外对酒后驾驶者的严惩力度,深受感触。日本对醉酒驾驶者,处两年以下徒刑或10万日元以下罚款,甚至是带有酒味驾驶者,也处3个月以下徒刑或5万日元罚金;瑞典则对超过酒精浓度的司机,重者将坐牢两年,轻者被扣驾驶证一年;新加坡甚至对酒后驾驶累犯者的处罚为30000新元及最长10年的监禁。对比之前国内对酒后驾驶者的处罚可谓是小巫见大巫。
交通安全是容不得一丝侥幸的,酒后驾驶这种可能导致严重交通事故的行为,应该从源头抓起,在道路上拦截只是别无选择的补救措施,交通安全意识的普及和严惩制度才是关键,重奖之下必有勇夫,重罚之下恐怕就无人敢以身试法了。
来源 南方都市报网络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