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0日来源:南国早报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起草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行业简称“三包”),并将在10月下旬召开立法听证。围绕汽车“三包”,南宁消费者均举双手赞成,而本地汽车经销商们却表情不一。究竟“三包”对行业影响几何,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政策 汽车“三包”有望成行
10月17日,记者登录国家质检总局官方网站,看到了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并决定将于10月下旬举行立法听证会。据了解,2004年相关部门已经起草类似草案,并对外征集意见,但此后销声匿迹。直到今年9月底,才对外公布“三包”规定草案。资料显示,此次“三包意见稿”要求家用汽车产品售出后30日之内,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车身开裂、制动系统失效、转向系统失效、燃油泄漏等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或修理。若消费者要求退货,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退货。汽车销售商出售汽车前,还应当说明三包有效期和三包条款。在保修时,使用的零部件必须是原装零部件,维修后标准不能低于原厂质量等。
在消费者关注的“三包”期限问题上,还规定了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5天。一旦超过此期限的,或因同一问题共计维修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修理记录、购车发票,由销售商负责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整车。如单次维修时间超过5天的,应为车主提供备用车,或补偿交通费用。
在三包期限内,车辆主要部件如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达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车主可要求退货。销售商应当自消费者要求更换、退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超过15个工作日未答复,或者符合规定更换、退货条件而答复不符合规定的,或者未按规定负责更换、退货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消费者 举证维权仍处弱势
中消协公布的数据表明,2011年投诉量上升幅度最大的商品是汽车,已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热点。今年第三季度,广西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投诉汽车问题投诉33件,从投诉情况看,一是在约定的保修期内出现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二是售后服务差,不按所承诺的条款履行责任。
“以前有一种说法,谁买的车有质量问题,那就是‘中彩’了。”有着8年驾龄的南宁市民廖凯说。这是一种很无奈又自认倒霉的说法,表明车辆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处理起来很伤脑筋。廖凯的一位同事在去年购买了某日系轿车,谁知右前车轴总是“吱吱”异响,经销商多次检修仍不能解决问题,最后投诉到厂家也没有答复。廖凯认为厂家和经销商都在推卸责任,而车主权益因无政策支持,得不到保障。他希望“三包”出台后,消费者有法可据,维权时腰杆子也硬一些。
记者在不久前曾采访过一次汽车质量纠纷。当时车主买车两个月后发现变速箱进水,车主要求退车。一番协商后,经销商同意了此要求。但在换车过程中,双方又为数万元的上牌和保险费用争执不下,因找不到法律依据,双方一直处于拉锯战。有车主表示,“三包”政策出炉后,有望明确细则,免去双方的后顾之忧。
“三包”意见稿在本报车周刊QQ群上公布后,网友“哈木瓜”说,他认为意见稿中划分的时间太紧凑了,如“家用汽车产品售出后30日之内,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车身开裂、制动、转向系统失效、燃油泄漏等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修理”。他在购买车辆时,选择的是贷款买车,从办理贷款到签订销售,再到上牌办保险,就花费了近半个月时间,剩下半个月用来检验车辆情况。如果出现问题,时间很紧迫,这对消费者有失公平,希望“30日”可以延长。
从事司法行业的车主阿嘉说,消费者面临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这对一般车主来说,是具有难度的事情。希望能设立公正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作为车主的坚强后盾。
车商 支持“三包” 担心麻烦
记者走访发现,对于“三包”,南宁市部分汽车经销商触动颇多。安吉大道某自主品牌负责人坦言,“如果一辆新车遭遇退换,那么经销商的压力很大,或者退还给厂家,或是维修后做二手车处理。前者承担数千元的运费,后者动辄数万元的损失”。他说,一般的自主品牌利润微薄,一旦车辆退换,对经销商而言肯定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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