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2日来源:广西交通安全网
12月7日18时56分,迁江中队值班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报警电话称:在国道322线668KM+100M处有一辆拖头车与一辆摩托车相碰刮后逃逸至合山市河里收费站被群众拦截下来,摩托车驾驶员与车后搭乘的小孩倒地受伤,已被送往迁江镇卫生院救治,请迁江中队出警处理。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
在对第一现场进行勘验时民警发现,事故车辆的碰撞痕迹不明显,只是肇事摩托车方向把左侧末端上附有少许青色油漆。对现场勘查完后,值班民警又驱车赶到河里收费站,对群众拦截下的豫LD87XX号牵引车进行勘查,检查时牵引车司机满脸无辜地说自己的车辆未曾与摩托车发生碰刮,值班民警秉着公正执法的态度对肇事车辆进行勘查,相信只要物质相接触必定会留下痕迹。最后,细心的民警在豫LD87XX号牵引车的挂车右侧货物固定扣上发现了证据,该车货物固定扣上有面积为1cm2的原附油漆脱落,与第一现场上摩托车方向把左侧末端的青色油漆恰好吻合。
在证据面前,肇事司机顿时哑口无言,意识到之前自己在超车过程时没有确保安全,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致使车辆刮擦对两轮摩托车,造成人员受伤,肇事司机张某表示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民警快速出警、细心办案的作风也得到了现场群众的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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