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9日来源:广西交通安全网
2011年12月15日下午,一男子拿着别人的驾驶证来到广西高速交警五大队违章处理室替自己车辆消除违章记录,被处理民警慧眼识破,依法扣留其证件。
15日下午,一周姓男子来到广西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五大队违法处理室,递上一本驾驶证,要求处理其车辆在高速路上的两个超速违章。负责处理的施警官在审核该男子的驾驶证时,发现其证件相片中的男子和周某相对比,眉毛粗细、眼睛神态差得太远,驾驶证上信息显示驾驶员年龄应为27岁,而来处理违法的周某明显年纪已在40岁左右。于是民警问其出生日期,周某从容地说出证件上的出生日期。施警官发现,再继续详细追问证件登记的地址和手机号码并要求其出示身份证时,周某马上变得支支吾吾起来。施警官正声道:“你不是证件持有者,这个违章不能处理”。周某硬是在处理室大声争辩称证件是自己的,照片是年轻时候拍的,争吵声引起了许多围观群众,一时打乱了违法处理室处理秩序。民警见状,立即拨通证件驾驶员在网上登记的手机号码查询得知,证件驾驶员于今年年初就丢失了证件,见破绽被识破,周某只得乖乖承认自己并非证件的主人,证件是他捡来的。
随后,民警依法扣留周某顶替扣分驾照的同时,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周某对自己的“无知”行为愧疚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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