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2日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
随着元旦、春节临近,市民们应酬相应多了起来。我区交警部门在严查酒驾常态化的基础上,在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加大查处力度,于12月18日、12月24日、12月29日以及2012年1月19日、1月25日、2月1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整治酒后驾驶集中统一行动。
为了保障元旦、春节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保持对酒后驾驶行为的查处力度,记者了解到,我区这6次集中统一行动将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车辆和重点人员的管理,提高查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重点路口、路段、时段以及重点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将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加大查控力度。在统一行动日期间,全区各交警支队(处)将采取异地用警方式,组织开展跨辖区查缉酒后驾驶行动,减少执法干扰。交警部门除了组织开展整治酒后驾驶集中统一行动外,还将会不定期地对酒后驾车行为展开突击整治。
很多南宁市民关心的,是南宁市区将有哪些重点查处路段?记者了解到,民族大道、桃源路、长湖路、东葛路、人民路、中华路、大学路、北湖路、友爱路等路段将属于查处酒后驾驶的重点路段。
据交警介绍,今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开始实施后,醉驾正式入罪。与之相衔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作了相应改变,加大了对酒后驾驶行为的处罚力度。酒后驾驶行为的罚款从200元至500元提高至1000元至5000元,暂扣驾照的期限从3个月提高为6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一律吊销驾照,并在5年之内(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吊销驾照,并在10年之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重新申领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同时,醉酒驾驶机动车者将触犯《刑法》,将按“危险驾驶罪”定罪,处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为了自己与他人的安全,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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