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0日来源:广西交通安全网
元月6日凌晨3时40分,贵港市中山路江一路口发生一起小车失控撞树起火燃烧的交通事故。
贵港交警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接到110指令后到达现场发现,一辆红色的小轿车正燃烧着大火,虽然当时天空下着雨,但并没有影响到火势,已蔓延至全车。见此危急情况,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果断采取措施:一方面迅速设置好隔离锥筒,引导过往车辆注意绕行;另一方面协助刚刚抵达现场的贵港消防支队消防官兵控制火势。随后在消防官兵的努力下,车厢内的明火终于被扑灭,因为汽车引擎室一直在冒着烟,消防员使用破拆工具撬开引擎盖,又用水枪将引擎盖内的余火浇灭,这才将大火完全扑灭。现场燃烧后的轿车已全目全非,只剩一具车架空壳,车辆前后座基本被烧成废墟,引擎烧成废铁,基本处于报废状态。
民警经现场勘查和询问周围的群众了解到,该车驾驶员和副驾驶室朋友二人从贵港城区开往桥圩方向,车开到中山路江一路口时为避让前车,方向操作不当致使车头撞上右侧绿化带的一棵树,后又一头撞上马路中央隔离带后突然着火,车上二人当时已被巨大的冲力撞昏迷,车着火了也全然不知。后来是跟随其后的另外一辆车上的朋友在第一时间将他俩救下车,二人才免于横祸。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驾驶人,行车中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养成良好的驾驶作风,提高安全行车的自觉性,以免自己的人生安全和财产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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