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日来源:广西新闻网
近日,南宁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有关成品油的消费投诉日益增多,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该中心与南宁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2012年第1号消费提示,提醒市民车辆发生故障时,怀疑与所用成品油质量有关,要与加油站协商并确认封存样品油,便于事后送检,作为维权依据。
据了解,目前,工商部门在南宁市范围内对加油站销售的成品油进行抽样送检,主要检测抽检样品中,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项目是否合格。
为保障广大成品油用户的合法消费权益,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尽量到合法的成品油加油站购买汽油、柴油等成品油,同时要看加油站的工商营业执照及《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等合法经营资质的证书,不要到无资质的加油站购买。在购买成品油后,要保管好购买的发票、票据等凭证,万一发生纠纷,便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消费者的车辆发生故障时,要及时到合法的修理厂进行检查修理,如果怀疑故障原因与所使用的成品油质量有关,要与加油站协商并确认封存样品油,便于事后送检,作为维权依据。没有消费发票、票据的消费者,需要与加油站确认消费关系。
此外,消费者发现在消费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五条途径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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